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随意殴打他人,这里的“随意”并非毫无缘由,而是指行为人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动机,无故对他人进行殴打,且情节恶劣,比如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或者殴打多人等情况。
其次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这种行为通常是为了彰显自己的强势或者扰乱他人正常生活秩序,比如在公共场合长时间追逐、拦截他人,用粗俗语言辱骂他人,或者以威胁的方式恐吓他人,使其感到恐惧和不安。
再者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强拿硬要表现为行为人以蛮横的方式强行索要公私财物,不给就威胁、殴打等;任意损毁公私财物则是行为人随意破坏、损坏公私财物,毫无顾忌地浪费公共资源或侵害他人财产权益;占用公私财物则是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他人的财物,且拒不归还。这些行为都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