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造成的损失超过2000元时,判定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损失的认定要做到精确且全面,包括对被损毁物品的价值评估,如损坏的车辆、被砸坏的店铺设施等,需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或相关人员依据市场价格、物品原有价值等因素进行准确核算。
其次,要考虑损失的直接性与关联性,即该损失是由寻衅滋事行为直接导致的,并非其他原因引起。例如,寻衅滋事者故意打砸他人车辆,导致车辆维修费用超过2000元,那么这部分维修费用就应认定为寻衅滋事造成的损失。
再者,在判定过程中,要收集充分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以证明损失的存在以及损失与寻衅滋事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只有在这些方面都得到准确认定和充分证明的情况下,才能确定寻衅滋事损失超过2000元,并依法对寻衅滋事者进行相应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