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打印合同上的手写内容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生效的。当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打印合同的过程中,经过协商一致而添加的手写内容,并且这些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就会被当作合同的一部分,具备法律效力。
然而,倘若手写内容是在合同签订完成之后,由一方擅自进行添加的,而另一方并不认可这种添加行为。那么,这种情况下的手写内容很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也就无法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总结来说,判断打印合同上的手写内容是否生效,关键就在于确定该手写内容是否是双方合意的结果,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只要满足了这些条件,手写内容就能够生效;反之,如果不满足,那么手写内容就可能是无效的。例如,在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中,如果双方在签订打印合同时,协商一致地在合同上添加了关于房屋装修标准的手写内容,且该内容符合法律法规,那么这部分手写内容就会生效,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但如果在合同签订后,一方私自添加了关于房屋价格变更的手写内容,而对方不同意,那么这部分私自添加的手写内容就不会生效,不能改变合同原本约定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