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产证上有儿媳的名字,即使她没有出资,在某些情况下也是有可能分房子的,以下分情况讨论:
- 明确赠与:如果您明示将房产赠与儿子和儿媳双方,比如有书面赠与协议等,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儿媳有权主张分割。一般是先扣除您的出资部分,剩余部分由夫妻双方平均分割。
- 未明确赠与但有其他证据:虽然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但如果有其他证据能证明您的真实意思是将房产赠与给儿子和儿媳双方,比如在购房合同、出资证明等文件中有相关约定,或者有证人证言等,也可能支持儿媳的主张进行分割。
- 无明确赠与且无其他证据:若您只是将儿媳的名字加上,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也无其他证据证明有赠与双方的意思,在法律上可能会被视为对儿子的个人赠与,儿媳理论上不能享有房产份额。不过,如果涉及家庭特殊贡献等复杂因素,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后判定儿媳是否有一定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