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写遗嘱人因自身原因而不会写字时,通常是不能让律师代为签署遗嘱的。遗嘱本质上是遗嘱人的内心真实意愿的体现,这就要求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在遗嘱上签名。倘若遗嘱人不会写字,那么他可以通过按手印等方式来明确其意愿。要知道,让律师或者其他他人代为签署遗嘱,很可能会致使遗嘱的效力出现问题,因为这明显不符合遗嘱的法定形式要求。遗嘱理应是由遗嘱人在遗嘱上进行签名,并且注明具体的日期。遗嘱人可以在律师等见证人的见证之下进行签名等相关操作,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遗嘱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绝对不可以让他人代为签署,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极有可能引发遗嘱方面的纠纷,进而对遗嘱的执行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当写遗嘱人不会写字时,应当去寻找合法的替代方式来确认其意愿,而绝不能让律师代为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