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方起诉离婚之后,女方是有权利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这就像是给可能会在离婚过程中出现的财产变动提前加上一道“防护锁”。申请财产保全时,女方必须提供担保,这就好比是为可能出现的“赔偿风险”买了一份“保险”。法院会仔细审查女方提供的担保是否符合规定,要是符合了,就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像把男方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给“封存”起来,不让它们随意变动。不过,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太随意,得局限在与离婚诉讼请求相关的财产范围内,不能超出必要的限度,不然就可能会影响到男方的正常生活和其他合法权益。在保全期间,被保全的这些财产就像是被“看管”起来了,不能随便转移、变卖或者毁损。女方得时刻留意保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就像时刻盯着自己的宝贝一样。要是发现保全有错误,或者察觉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迹象,就得赶紧向法院汇报,让法院及时采取措施。同时,女方也不能闲着,得积极准备离婚诉讼,把能证明自己权益的相关证据都准备好,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让离婚过程更加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