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三期鉴定过程中,对方不愿意出鉴定费用,那你可以先自己垫付这笔钱。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因为进行鉴定等这些支出所产生的费用,通常是由主张或者要确认某一项事实的当事人来负担的。要是没有特别的约定存在,一般就由申请鉴定的那一方先把钱垫付了。等后续进入诉讼程序的时候,你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让对方来承担这个鉴定费用。要是法院最终判决是对方需要承担的话,那你就可以拿着判决书去要求对方把鉴定费用以及你之前先行垫付的款项都给支付了。这里要特别注意,鉴定费用到底该由谁来承担,得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要是有特殊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出现,那结果可能就会不一样了。比如说,如果在之前的合同或者其他相关文件中有明确约定鉴定费用由对方承担的话,那这种情况下就按照约定来执行;要是法律有特别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中鉴定费用的承担方式有所不同,那也得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办。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妥善处理这个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