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在认定误工天数时,主要依据的是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通常的做法是从受伤那一天开始,一直计算到定残日前的一天。倘若受害人因为受伤而导致残疾,并且这种残疾使得误工情况持续不断,那么误工时间就可以算到定残日后的一天。
与此同时,对于受害人的收入情况不同,计算误工费的方式也不一样。如果受害人有固定的收入,那么误工费就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要是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他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进行计算。要是无法举证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那就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同的保险条款以及具体的案件情况都可能会存在差异,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应该以保险合同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准,这样才能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合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