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出现买卖纠纷时,起诉地点大多选择在被告所在地。这是有依据的,《民事诉讼法》有明确规定,因合同纠纷引发的诉讼,有权管辖的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倘若合同没有对履行地作出约定,或者约定得不够清晰,那情况就稍微复杂一些了。要是争议的标的是给付货币,那么接收货币的那一方所在地就被视为合同履行地;要是交付的是不动产,自然就是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要是其他标的,那就以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所以,如果被告刚好在他自己的所在地,并且也符合上述的管辖规定,原告就可以在被告所在地提起诉讼。不过,要是出现了特殊情况,比如双方已经约定了管辖的法院,那这时候就必须按照约定来确定管辖的法院了。总而言之,在买卖纠纷在被告所在地起诉是比较常见的管辖方式,但具体到底该怎么确定管辖法院,还得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