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方是没办法直接要求进行强制拘留的。只有当满足特定的法定条件时,司法机关才会作出拘留的决定。比如说,如果犯罪嫌疑人有逃跑的倾向,或者有自杀的可能,这些情况都会妨碍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又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状况,经过法定的程序之后,司法机关就可以决定对其实施拘留。不过,这一切都得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可不能由受害方随随便便地就要求。受害方可以把所知道的情况向公安机关、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去反映,并且提供相关的证据和线索,这样能帮助司法机关更好地进行调查和处理。但最终到底会不会采取拘留之类的强制措施,那得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以及实际的事实情况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