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关于夫妻共同房贷的处理有着明确的方式。倘若夫妻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商量由其中一方来继续承担剩余的房贷,而另一方则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这样既能让承担房贷的一方继续拥有住房,也能让另一方得到一定的经济弥补。当然,他们也可以选择将房屋出售,用出售房屋所得的款项先偿还完房贷,之后再对剩余的款项进行分割。
要是双方无法协商出结果,通常法院会做出判决,把房屋判归其中一方所有,该方接着承担房贷的还款责任,同时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房屋价值补偿。并且,未取得房屋的那一方需要协助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在对房产进行分割的时候,那些尚未偿还完的房贷部分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需要由双方共同承担。
具体到每一对离婚夫妻,到底该采用哪种处理方式,得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以及法院的最终判决来确定。总之,在处理夫妻共同房贷问题时,一定要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通过合理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难题,让离婚后的生活能够更加平稳地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