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面对仍在进行中的债务,通常会依据以下原则来处理。倘若这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的生活以及共同的经营而产生的,那么就将其视作夫妻共同债务,自然就由夫妻双方一同来承担。此时,双方得商量好各自应当承担的份额,要是协商不下来,那就得由法院依据具体的情形进行判决。可要是这债务明确是属于其中一方的个人债务,那自然就由这一方个人去承担,另一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在实际处理的过程中,一定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债务的性质,像是用于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的那些证据等等。并且,还得留意债务的清偿顺序,要先把共同债务清偿完毕,之后再去清偿个人债务。总之,必须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的判断,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合理且恰当的保障,避免在债务问题上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