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未签合同但对方不给货款的情况时,我们首先要做的是仔细收集相关交易证据。像是送货单,它能清晰地记录每次送货的时间、货物数量、送达地点等重要信息;收货凭证则可以证明对方已经收到了货物,比如对方签收的单据等;还有聊天记录,其中可能包含关于交易的约定、货物的交付等内容,这些都能有力地证明交易事实的存在。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即便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只要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而对方也接受了,那么这个合同就成立了。就像你已经履行了供货义务,并且对方也接受了货物,这就可以认定合同是成立的。
之后,你可以向对方发送催款函,在函中明确要求对方支付货款以及逾期付款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果对方仍然拒绝支付货款,那你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货款并赔偿因拖欠货款而给你造成的损失。在诉讼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举证责任的分配,要确保自己的主张都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