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夫妻当中一方欠债的话,并不一定就要卖掉房子来还债。要是夫妻共同的债务,那就得夫妻一起去偿还啦,而一方的债务,就由欠债的那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还。不过,如果这个债务被认定成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啦,像用于家庭一起生活,或者一起做生意之类的情况,那债权人就有权利要求用夫妻共同的财产,其中包括房子,来偿还债务。要是债务被认定是一方的债务,并且房子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在执行的时候,得保障另一方的居住权等这些权益。但是,如果欠债的那一方自己愿意卖掉房子来还债,而且另一方也没有什么意见,那也是可以的。所以,可不能简简单单地说夫妻一方欠债就肯定得卖掉房子来还债啦,得根据具体的债务性质以及房子的归属等这些情况来判断到底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