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放贷罪的追诉时效通常是五年。在十年前发生的非法放贷行为,如果当时未被察觉,那么一般情况下,超过了追诉时效就不会再对其进行追诉。然而,这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假如在追诉时效的期限之内,司法机关已经开始立案侦查工作,或者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了控告,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本应当立案却没有立案的,这种情况下,就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
具体而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非法放贷行为并未超过追诉时效,并且也符合追诉的条件,那么就依然有可能被追诉。例如,相关证据依然存在,且能够证明该行为的违法性等。但如果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通常就不会再对其进行追诉了,这是为了避免对行为人进行过长时间的追诉,保障法律的公平和合理性。总之,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定是否会对非法放贷行为进行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