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要是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通常是要进行分割的。夫妻双方可以一起商量,确定这房子到底归谁,还有用啥方式来补偿对方。比如说,要是其中一方得到了房子的所有权,那他就得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 要是双方商量不拢,法院一般会依据房子的实际情况,像房子的大小、位置、装修情况等,还有双方在这房子上的贡献等这些因素,来判决房子到底归谁所有。要是房子仅仅只登记在一方的名下,那另一方就需要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对这房子有出过钱或者做过其他贡献。
3. 要是这房子是一方在结婚之前就有的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这房子还是归这一方所有,另一方没有权利去分割它。
4. 另外,还得考虑房子的贷款这些情况。要是房子还有贷款没还清,在分割房子的时候,也得把贷款的问题一起处理好,得确定到底由哪一方继续还贷款,还有怎么去补偿另一方。
总而言之,在离婚的时候,要对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子进行处理,就得综合考虑各种各样的因素,这样才能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