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哈,在警察眼皮子底下写的欠条是具备效力的。只要这欠条的内容能满足法律的要求,就比如说双方都有着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达得那是相当真实,也不违反法律以及社会的公共利益之类的,那它就会得到法律的庇护。
不过嘞,如果出现了胁迫或者欺诈这类违法的情况,导致当事人并不是出自内心真实意愿而出具的欠条,那这个欠条很有可能就会被判定为无效。
在这种状况下,就得依据具体的证据来判别到底存不存在上述的违法情形。要是当事人能够拿出足够多的证据,证明自己出具欠条是受到了胁迫等非法行为的干扰,那他就可以向法院去申请撤销这个欠条。
总而言之,在警察面前写的欠条可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就绝对有效,得按照具体的情况去进行判断和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