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夫妻在同居期间要是双方动手打架,一般来讲是能被认定为互殴的。从法律层面去看哈,互殴指的就是双方怀着伤害对方的心思,然后相互展开攻击的这种行为哟。像在这样的情形当中,双方都有着主动去攻击对方的举动,并且在主观意识上,都带有想要侵害对方的那种故意。
不过,具体到实际情况里,那可是得综合着去考虑好多好多的因素,比如说打架的起因到底是啥,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又怎么样之类的。要是其中一方是因为自卫或者其他一些正当的理由才还手的话,那说不定就会对互殴的认定产生影响。
总而言之,仅仅凭借未婚夫妻同居,然后双方又动手打架了这么一个情况,通常是可以认定为互殴的,但是在司法实践的过程当中,那可是会根据具体的那些细节来进行全面综合的判断哒,可不会简简单单就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