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通常情况下个人的债务是不能拿去执行共同财产的。在离婚这个时候,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会进行分割,各自的个人债务就由欠债的那个人自己来承担。
不过,如果这个个人债务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是为了家庭一起生活,或者是一起经营生意而产生的,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都同意的意思表示才有的,那债权人就可以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执行。
在执行的过程当中,得先把债务人自己的个人财产拿去清偿债务,如果这些个人财产还不够的话,再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但是,对于另一方在共同财产里面应该享有的那一份份额,债权人得给保留好,不能给拿走。
总而言之,离婚之后个人债务到底能不能执行共同财产,得依据债务的性质以及形成的时间等等这些因素来进行判断。就像是如果债务是个人在婚后单独搞的一些事情产生的,那自然不能用共同财产来执行;要是为了家庭或者双方都同意的,那就可能会用到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