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抚养变更的条件,主要体现在下面这几个方面:
一、一方患重病或伤残无力抚养
要是跟子女一起生活的那一方,得了很严重的疾病,或者因为伤残导致没办法继续抚养孩子,就可能需要变更抚养关系。打个比方,一方突然患上了重大疾病,连自己的生活都难以自理,那自然也就没办法好好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像给孩子做饭、接送孩子上学这些,更别说关注孩子的教育问题了。
二、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
如果跟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或者有虐待孩子的行为,那也得考虑变更抚养关系。比如说,经常不给孩子提供生活必需的东西,让孩子吃不饱、穿不暖;或者动不动就打骂孩子,给孩子的身心造成伤害。
三、八周岁以上子女愿随另一方且对方有能力
对于八周岁以上还未成年的子女,如果他们愿意跟着另一方生活,而且另一方也有抚养孩子的能力,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变更抚养关系。毕竟孩子到了这个年龄,有了自己的想法,应该尊重他们的意愿,同时另一方也要有条件把孩子照顾好。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
除了前面说的那些情况,要是有其他正当的理由,比如一方的生活环境发生了特别大的变化,变得对孩子的成长很不利,那也可以考虑变更抚养关系。
变更抚养关系的时候,如果双方能够商量好,达成一致意见,那就可以签订变更协议;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