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方式,这里有几点需要明确:
1. 公告送达的适用情形:一般来说,当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都无法完成送达时,就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比如,受送达人失踪多年,毫无踪迹,或者通过邮寄、留置等其他方式都联系不上受送达人。
2. 公告送达的时间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就视为送达完成。但要注意,公告送达仅适用于上述特定情形。若知道受送达人确切地址等可送达信息,应优先选择直接送达等更为直接有效的方式。
3. 实际送达时间的影响因素: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送达时间可能因案件复杂程度、法院工作安排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4. 公告送达的程序要求:公告送达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这是为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和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