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问题在于建设工程合同的施工主体资质与合同效力的关系。我国《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必须有相应的等级资质认证,并且只能在资质等级的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建筑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就是确保质量,保证建筑安全。企业的资质管理保证了建设施工的质量,对建筑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五)项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