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冷静期满后三十天内,双方要共同带齐材料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有一方未去则视为撤回申请,想离婚需重新申请并经历流程。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在离婚冷静期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是法定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材料,能确保婚姻登记机关准确核实双方身份及离婚意愿。婚姻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查,特别是离婚协议书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情况,这是为保障双方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若符合条件,就会发给离婚证。要是有一方没在规定的三十天内一同前往申请,按照法律规定,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旨在维护离婚程序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如果大家在离婚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或者对相关流程有疑问,欢迎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