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遇到夫妻一方残疾,另一方有扶养能力却拒不履行扶养义务的情况,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明确指出其应尽的扶养义务,要求对方承担起照顾和提供经济支持等责任,通过平和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二)若沟通协商无果,可以寻求家庭其他成员或者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帮助。这些组织可以出面调解,对有扶养能力却不履行义务的一方进行劝说和教育,促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履行扶养义务。
(三)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那么残疾一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中,可以要求对方履行扶养义务,比如要求对方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扶养费,用于日常生活、医疗护理等方面的支出;同时,如果因为对方的不履行义务行为给自己造成了经济损失或者精神损害,还可以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补偿。
(四)至于是否构成遗弃罪,需要根据具体情节判断。如果对方的行为情节严重,比如长期对残疾一方不管不顾,导致残疾一方生活陷入极度困境,生命健康受到严重威胁等,那么就可能构成遗弃罪。这种情况下,残疾一方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侦查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当一方残疾缺乏独立生活能力时,另一方有扶养能力却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行为就可能触犯此规定构成遗弃罪。而对于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