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着急处理理赔等情况的车主,如果是常规评估鉴定,提前准备好齐全资料,主动和鉴定机构沟通其工作安排,催促加快进度。
(二)面对复杂情况的鉴定,车主应保持耐心,积极配合鉴定机构工作,提供所需信息和协助。同时定期与鉴定机构沟通了解进展。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