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权立遗嘱将钱只给女儿不给女婿。民法典赋予自然人自由处分个人财产的权利,可通过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能赠与他人。所以父母将财产指定女儿继承,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自由处分行为。
为保障此类遗嘱的有效性,可采取以下措施:
1. 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确保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要求。
2. 遗嘱内容要清晰明确。写明财产具体情况以及明确表示只由女儿继承,排除女婿份额。
3. 妥善保管遗嘱。可选择交由专业机构如公证处保管,或告知可靠的人遗嘱存放位置,方便后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