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六岁孩子抚养费时,若父母有固定收入,通常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比如,一方月收入为10000元,那么每月支付给孩子的抚养费可能在2000元至3000元之间。若需抚养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例如,月收入10000元,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抚养费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二)孩子的实际需求是确定抚养费的重要因素。要考虑孩子的教育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费、课外辅导费等;医疗费用,如日常看病、预防保健等开销;还有生活开销,像食品、衣物、住房等方面的费用。比如孩子患有某种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服药治疗,那么抚养费中应适当增加医疗费用部分。
(三)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对抚养费数额有影响。如果当地生活成本较高,比如物价、房价等都比较高,那么抚养费相应也应提高,以保障孩子能有较好的生活条件;反之,若当地生活成本较低,抚养费数额可能会相对低一些。
(四)特殊情况要特殊考虑。若一方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如失业、患有重大疾病等,在确定抚养费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支付比例或延期支付。若孩子有特殊的医疗需求,像患有先天性疾病需要长期高额治疗费用,那么抚养费应适当增加,以满足孩子的治疗需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