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法院联系不上对方时,公告送达是很重要的环节。这能保证被告有机会知晓相关法律文书内容,虽然是通过公告形式,但公告期满就当作已经送达给对方。比如在一些民事纠纷里,找不到被告,通过在报纸等媒体公告,让其可能知晓被起诉的事情。
(二)公告送达完成后,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也有其合理性。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查明的事实来裁判,保障诉讼流程能继续推进。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被告就失去了所有权利。
(三)被告之后若认为判决有问题,有救济途径。在规定时间内依法提起上诉等,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