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合伙协议的情况
当存在合伙协议时,分钱就按照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利润分配方式来进行。因为合伙协议会清晰地说明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承担的责任等因素与利润分配之间的关系,所以一切按协议执行就可以。
(二)没有合伙协议的情况
如果没有合伙协议,通常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来分配利润。这里的出资包含多种形式,像资金、技术、设备等能够量化的投入都算。比如说甲出资占比60%,乙出资占比40%,在没有其他特殊约定时,利润就可能按照这个比例分配。
(三)贡献不能单纯以出资衡量的情况
要是合伙人对合伙事务的贡献没办法单纯用出资来衡量,例如其中一方提供了关键的业务渠道或者特殊技能。这种情况下,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后,可以按照协商后的比例分配利润。要是协商不成,那就可以按照各自的工作量、对合伙事务的贡献程度等因素,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让法院根据公平原则等来判定利润分配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