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具体判断:
1. 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
通常应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在结婚登记前,嫁妆是女方娘家对女方个人的赠与。比如,在举行婚礼前,女方娘家为其购置了金银首饰、名牌包包等,这些物品在法律意义上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即使在婚后,女方对这些财产也有独立的支配权。
2. 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
若无明确约定只归女方一方所有,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婚后女方娘家赠送了一台价值不菲的电视,若没有明确表示只给女方,那么这台电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理权。
总之,嫁妆的财产归属要根据陪送时间及有无明确约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