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明确拆迁政策到底是单纯按人头安置补偿,还是综合多种因素。仔细研究当地拆迁安置方案等文件,搞清楚具体规则。
(二)查看媳妇户籍是否在被拆迁房屋处,以及是否符合当地拆迁安置人口认定标准。
(三)若拆迁考虑房屋产权等因素,要确认媳妇是否为房屋产权人或共有人。
(四)如果对媳妇能否获得安置房存在疑问,主动与拆迁部门沟通,明确媳妇是否属于安置对象。
(五)若协商不成,果断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