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货款拖欠金额不超过1万元,立案费用就是50元。
(二)若货款拖欠金额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计算方式为50元加上超过1万元部分乘以2.5%。例如货款6万元,费用是50 +(60000 - 10000)×2.5% = 1300元 。
(三)若货款拖欠金额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先算出1万元至10万元部分的费用,再加上超过10万元部分乘以2%。
(四)若货款拖欠金额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按相应规则累加计算。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