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准备好证明情况紧急、对方可能转移财产等需要进行财产保全必要性的证据材料,这样能提高申请被法院认可的几率。
(二)认真了解二审法院对于财产保全担保的具体要求,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及时提供足额有效的担保。
(三)密切关注申请进度,若法院要求补充材料或作出其他通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积极响应并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 二审期间申请财产保全可参照此规定精神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