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伤赔偿项目主要有这些:
1.医疗费:治疗工伤的费用,得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才行。
2.住院伙食补助费:这个是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来规定的。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得有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再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才能报销。
4.康复治疗费:得是符合规定的康复治疗产生的费用。
5.辅助器具费:因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费用。
6.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7.生活护理费: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分别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支付。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伤残等级定,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算。
9.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
1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工伤保险基金付前者,用人单位付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