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于遗产继承人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给大家讲讲哪些人是不被包含在遗产继承人范围内的。
一、丧失继承权的人
有些情况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从而不能作为合法继承人。比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这是非常严重的行为;还有为了争夺遗产而去杀害其他继承人,这种行为也是绝不被允许的。另外,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并且情节严重的,同样会丧失继承权。再有就是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而且情节严重的;以及通过欺诈、胁迫的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这些情形下的继承人都不能再继承遗产。
二、非法定或遗嘱指定的人
法定继承人是有明确范围的,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等。如果一个人不在这个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同时又没有有效的遗嘱指定其为继承人,那么这个人是不能作为继承人来继承遗产的。
三、与被继承人无合法关系的人
如果一个人与被继承人没有亲属关系,也不存在抚养关系等合法关系,像这种情况,通常是不能继承遗产的。总之,《民法典》对遗产继承人的规定是很明确的,大家要清楚了解这些规定,避免在遗产继承问题上出现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