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指的是那些被判处了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因为出现了法律所规定的某些特殊状况,就不太适合在监狱或者拘役所等地方去执行刑罚,所以就暂时采取不关押的这种变通执行方式。
要是原判刑罚不再执行,那就说明这个罪犯的服刑期限已经到,或者是因为其他的法定原因,已经不需要再继续服刑。一般,是在罪犯符合像疾病痊愈、怀孕或者哺乳之类的特定条件,经过法定的程序批准暂予监外执行之后,等他的病情好转,哺乳期结束等等情况,导致不再需要继续监外执行,并且原判刑罚也已经执行完了,或者是依法就不应该再执行。
总之,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就是针对罪犯在特定情况下的一种处理结果,这充分体现了法律对特殊情形的合理考量以及人性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