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轻伤二级鉴定时机因损伤情况而异,有治疗终结或稳定后、损伤90日后、受伤当时等不同情形,最终由专业司法鉴定机构确定。
法律解析:
按照相关规定,轻伤二级鉴定通常在原发性损伤及其关联并发症治疗终结或临床效果稳定后开展。对于以容貌损害或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的鉴定依据,一般在损伤90日后进行。特殊情况下可基于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要对可能的后遗症说明,必要时复检补充鉴定。而像体表创口等伤情明显,受伤当时检验能确定损伤程度的,可在受伤当时鉴定。这是为了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不同的鉴定时机规定是综合考虑各种损伤特点制定的。若对轻伤二级鉴定时机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且符合实际情况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