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要妥善保管好医疗机构的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等资料,这是确定赔偿金额的关键证据。
(二)误工费方面,有固定收入的要保留好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无固定收入的,平时要注意保留收入相关记录,方便计算近三年平均收入。
(三)护理费上,要明确护理人员的身份、收入情况,以及护理的具体时长等。
(四)交通费要留存好相关票据,证明是就医或转院实际发生的费用。
(五)财产损害赔偿中,对于财物损毁、灭失,要提供购买凭证、价值评估报告等证明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