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传票邮寄送达时不一定要本人签字,多种合法送达方式都具法律效力。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当受送达人是公民且本人不在时,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效力等同于本人签收;若受送达人指定了代收人,代收人签收同样视为有效送达。要是受送达人及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送达人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是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后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二是直接把诉讼文书留在住所,并通过拍照、录像等记录送达过程,也视为送达。这些规定保障了传票等诉讼文书能有效送达。如果大家在法律事务中遇到关于传票送达的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