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终结后,并非绝对不能重新起诉。一事不再理原则下,同一事实和理由通常不能再次起诉,但存在特殊情况。
具体如下:
1. 若是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续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申请执行人应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非重新起诉。这是基于原有执行依据依然有效,只是执行暂时受阻。
2. 要是因执行依据被撤销等法定情形导致执行终结,若出现新事实和理由,产生新的权利义务纠纷,且符合起诉条件,便可以重新起诉。判断能否起诉关键在于是否形成新纠纷,以及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包括有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等。
建议申请执行人在强制执行终结后,先仔细分析终结原因,再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正确措施。若不确定,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避免错误选择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