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物质损失赔偿,被害人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财物损毁、灭失的,保留购物凭证等能证明财物价值的材料;人身受伤的,保存好医疗费票据、诊断证明、护理合同、交通票据等,以准确计算赔偿数额。
(二)对于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要准备好能证明精神损害严重后果的证据,比如心理诊断报告等。同时,要在法定的刑事诉讼阶段及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