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若债务为妻子个人债务,且有生效法律文书判定其担责,在其未主动履行义务时,法院依法有权执行其名下财产。这是基于法律赋予法院的强制执行权,以保障债权人权益。
(2)当对执行存在异议,如财产涉及家庭共有或权属存争议,可启动执行异议程序。通过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证据,阐述异议缘由,法院将依程序审查。异议成立则中止执行,不成立则驳回。
(3)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偿还责任,执行妻子财产于法有据。若对债务性质存疑,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向法院申请再审重新认定债务性质。这是为了确保法律适用正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提醒:
遇到法院强制执行妻子财产情况,需先明确债务性质;对执行有异议要及时按程序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