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因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法定代理人可直接向商家表明情况,要求退回购买东西支付的保证金。
(二)针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先判断购买及支付保证金行为是否与年龄、智力等相适应。若不相适应且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法定代理人应及时与商家沟通,表明拒绝追认该行为,要求退款。
(三)若与商家沟通退款不成,法定代理人可收集相关证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