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被告而言,收到起诉状副本后,要仔细研读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针对性思考应对策略。
(二)认真查看应诉通知书,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提交答辩状和完成其他应诉事项,避免因错过期限而影响自身权益。
(三)依据举证通知书的要求,及时准备证据。若对举证期限等有疑问,可及时与法院沟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