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侦查阶段,嫌疑人应积极争取立功机会,比如留意周围犯罪线索并向警方提供。同时,主动自首交代罪行,如实坦白犯罪细节,强调自己是初犯偶犯,这些都对量刑有利。
(二)审查起诉阶段,尽快积极退赃退赔,主动联系被害人诚恳沟通,争取达成刑事和解并取得谅解,为从轻量刑创造条件。
(三)审判阶段,在法庭上充分展示悔罪表现,如真诚道歉、表示今后不再犯罪等,让法官看到积极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