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民事诉讼里,原告于法院立案受理后、宣判前申请撤诉,此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这是基于诉讼程序的阶段性以及对司法资源占用情况的考量。法院会退回一半诉讼费,以平衡原告的诉讼成本与司法资源使用。
(2)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且法院裁定准许,正常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这是因为撤诉意味着原告或上诉人主动结束诉讼,需承担相应费用。
(3)但在当事人自行和解或经调解达成协议后申请撤诉的特殊情况,法院具有自由裁量权,可依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退还诉讼费,这体现了鼓励当事人以和谐方式解决纠纷的导向。
提醒:
民事诉讼撤诉涉及不同的诉讼费退还规定,申请撤诉前建议先了解相关规则,具体可联系承办法官,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