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获取专业诊断。在二次住院后,尽快让医疗机构明确给出二次住院病因与车祸存在因果关系的诊断结论。
(二)妥善保存证据。将二次住院期间产生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资料整理好,避免丢失。
(三)积极沟通协商。主动与肇事方和保险公司联系,说明情况,依据证据提出合理理赔要求。
(四)争议解决途径。若协商不成,可考虑找相关部门调解;若调解无果,就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