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被公安决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要积极配合准备相关手续。如果选择保证人保证,要尽快找到符合条件的保证人,确保其能履行保证义务。
(二)若采用保证金保证方式,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避免因保证金问题导致手续延误。
(三)在等待过程中,若发现超期未放人,嫌疑人及其家属要主动向办案机关询问原因,督促其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