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未经许可在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易致混淆的情况,要全面比对商标的各方面特征,判断消费者有无误认可能,从实际市场情况分析是否构成侵权。
(二)销售商若销售侵权商品,应积极寻找合法取得商品的证据并说明提供者,避免承担侵权责任。
(三)对于伪造、擅自制造或销售相关标识的,要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并制止此类行为。
(四)对于反向假冒行为,注重市场监测,一旦发现及时采取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