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指定监视居住期限满了的时候,就应该及时解除监视居住然后变更强制措施。这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出现超期羁押的情况。
(二)要是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有了变化,像证据有重大改变,之前指定监视居住的必要条件没了,就可以变更。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出现严重状况,不适合再继续被指定监视居住,比如得了重病需要就医,此时要变更为合适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